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了关于拟IPO企业论证创新特征的引导说明,旨在进一步明确北交所市场定位,规范上市申报行为。这一举措凸显了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一、创新特征的基本要求
根据北交所的引导说明,申报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
1. 持续研发投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2. 知识产权成果。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 标准制定参与。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参与制定过2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知识产权在创新特征论证中的重要性
在论证创新特征时,企业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而知识产权无疑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1. 技术创新。企业需要论证核心技术与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是否相关,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是否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
2. 产品创新。企业可以通过工艺改进、性能优化、技术路线调整等手段对产品进行更新迭代或形成新产品,并论证相关产品是否具备竞争优势,是否实现进口替代或填补国内空白。
3. 模式创新。对于在研发设计、采购、生产与销售等环节借助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催生出新业务模式的企业,需要论证新业务模式的产业化路径是否清晰,盈利前景是否明确,以及是否为企业业绩增长的关键驱动因素。
4. 转型升级。对于利用先进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的企业,需要论证在提升产品质量、产业链升级、降本增效等方面是否取得显著成效,以及是否形成明显优势。
三、创新特征信息披露要求
北交所要求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客观、准确地披露其创新特征,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创新投入。前期持续研发投入情况,如研发支出、研发人员、研发设备、研发模式、科研激励机制等。
2. 创新产出。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及产业化情况。
3. 创新认可。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在国内或国际市场占有率,与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获得科技奖项或资质认定等。
4. 创新模式。在研发设计、采购、生产与销售等环节借助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催生出新业态新模式的具体情况、盈利前景以及竞争优势等。
5. 创新升级。对于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或新设备、新方法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的企业,还应当披露其在提升产品质量、产业链升级、降本增效,以及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等方面形成的竞争优势情况。
四、对企业的启示
第一,重视知识产权战略。企业应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整体发展规划,持续投入研发,积累自主知识产权。
第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创新人才、营造创新文化,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第三,注重知识产权运用。将知识产权成果有效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应用于主营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四,积极参与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提升行业影响力。
第五,完善信息披露。在招股说明书中全面、准确地披露企业的创新特征和知识产权情况,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判断依据。
结语
北交所此次引导说明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型企业的上市标准,突出了知识产权在企业创新能力评估中的重要地位。这不仅为拟上市企业指明了方向,也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将其作为核心竞争力来培育和发展,为未来的资本市场之旅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