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特朗普政府发布了最新的“美国优先”投资政策总统备忘录,迅速引发国际社会关注。这一政策在“欢迎盟友投资”的同时,进一步强化CFIUS(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审核,收紧对中国等国家的投资审查,并在敏感技术和军民融合领域实施更严格的限制,推动“经济安全就是国家安全”理念升级。对于中国有色金属产业而言,这无疑增加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产业链受到冲击,知识产权布局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和全球化经营过程中,也存在技术、专利及核心机密外流的风险,面临双向压力。本文将分析“美国优先”政策的核心内容及其对中国有色金属产业知识产权的影响,并探讨应对策略。
一、“美国优先”投资政策的核心内容与影响
(一)政策背景与主要内容
2月21日,特朗普政府在其第二任期中发布了名为“‘美国优先’投资政策”的总统备忘录。官方文件明确指出,通过投资管控和技术壁垒来维系美国在高科技、农业、能源、原材料以及其他战略性行业的优势地位,并强调要防范中国等对手国家“利用美国的钱去升级自身军队、情报和网络战能力”。同时,该备忘录呼应了特朗普第一任期内的一系列对华强硬举措,如2017年的301调查、司法部中国计划、“军民融合”警戒、人工智能出口管制等。这些措施共同形成了当前美国对华关键投资和技术合作的“安全网”。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虽对外宣称“欢迎外国投资”,但实际针对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的各条限制非常详尽:包括扩大CFIUS审查范围、加强对在美上市中企的财务监管、更严厉的对外投资限制(即“反向投资审查”)、酝酿修改税收协定以阻绝美国资本流向中国等。由此可以推断,美国政府希望通过高强度的投资及金融管控手段,在全球技术竞争尤其是尖端科技及关键资源领域遏制中国。
(二)政策对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影响
1.关键基础设施与核心资源审查
该备忘录强调要“确保美国的命脉不被外国对手掌控”,并强调“矿产、港口等重要资源”是被关注的重点。作为全球最大有色金属生产与消费国,中国在铝、铜、镍、锂、稀土等金属供应链上拥有相当的话语权。从美国的角度来看,此类金属材料不仅影响到汽车、航空、电子、国防等产业,更关系能源转型与未来高端制造。美国担忧,如果允许中国企业大规模投资或控股美国关键金属资源及相关科研机构,可能会造成对美国供应链的潜在威胁。
2.限制中国资金进入美国核心资产
备忘录提出“不再采用缓解协议”,意味着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可能面临“推定拒绝”——即一旦涉及关键领域,审查部门就倾向于否决。以往一些中国企业通过与CFIUS签署“国家安全协议”附带条款获得交易放行的做法已难以继续。铝加工、钛合金、特殊冶金、航空材料等与美国军民融合密切相关的板块,将首当其冲遭遇审查阻力。
3.控制美国对华资金流动,特别是军工和敏感技术
近年来,美国通过总统行政令13959、14032等措施,不仅限制中国企业直接收购美国技术或公司,还禁止美国投资者购买被列入“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清单上的中企证券。这意味着中国有色金属领域内如果有与军民融合相关的上市企业,可能面临更严格的二级市场制裁或投资限制。再加上美国政府或将扩大对美企对华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生物技术等前沿产业的“反向投资审查”范围,有色金属行业中涉及高性能合金、功能材料的研发合作也将进一步受到管控。
总的来看,升级后的“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实际上是继续围绕“核心技术+资本来源+关键材料”这三大要素布设“防火墙”,从而在全产业链上削弱中国获取美国技术与资源的能力。该政策不仅对中国有色金属产业的全球化布局带来挑战,也在知识产权发展方面造成影响。
二、“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对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知识产权的潜在影响
(一)阻断中国通过并购和研发投资获取先进技术
近年来,美国对中国企业并购有色金属及相关高端材料公司的审查日益严格。例如,早在2017年,中资公司忠旺集团拟收购美国铝业加工制造商Aleris,就因Aleris在航空领域拥有先进高强铝合金技术,引发美国国会的强烈抵制,最终交易失败。同样,万向集团收购美国锂电池公司A123 Systems也被迫剥离军用电池业务才得以通过审查。这些案例表明,中国企业试图通过跨国并购迅速获取专利技术、生产工艺、人才团队的路径正变得越来越困难。
除了直接并购,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参股美国技术初创企业,也是中国企业获取知识产权的重要方式。然而,2025年这份新备忘录明确表态,外国资金(特别是中国资金)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这意味着,中国企业通过投资美国高端冶金及材料企业获取前沿专利组合的空间将大幅压缩。
(二)限制美国资本对华投资,间接阻碍中国知识产权升级
伴随新一轮“反向投资审查”酝酿,美国正考虑在半导体、量子技术、人工智能、高超音速、先进制造、生物技术等更多领域对美国企业或投资机构对华投资进行限制。尽管有色金属产业未被单独点名,但其与上述技术应用的高度关联性(如高强度合金在航空航天、高效电池金属在新能源车等)意味着可能受到间接影响。中国企业此前利用美国资本或风投基金支持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技术升级(如电池新材料实验室、合资研发项目等),而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往往属于联合开发,一旦美国资本退出或受限,中国企业也将难以继续共享相关技术或知识产权。
(三)中国企业商业秘密流失风险加大
1.在美上市企业的合规与数据披露风险
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必须接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检查,否则可能面临退市风险。对于在美融资或发行存托凭证(ADR)的中国有色金属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更高的合规成本,甚至可能被迫披露供应链和技术研发的核心信息,进而导致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2.美国司法部“技术间谍”指控与商业秘密调查
近年来,美国政府加大对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调查力度,特别是在涉及高端材料、半导体、电池技术、稀土提炼工艺等关键领域。例如,美国曾指控福建晋华窃取美光存储芯片技术,并采取法律手段限制其发展。在有色金属领域,许多核心材料配方和冶炼工艺被视为商业秘密,而非公开专利,一旦企业或个人被指控涉及“技术间谍”活动,除了可能面临刑事或民事责任外,企业还可能被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或“制裁名单”,进而失去从美国及其盟友国家获取技术或设备的机会。此外,在调查过程中,美国可能要求企业披露更多技术细节,进一步加剧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3.知识产权管理不足加剧企业技术流失风险
首先,企业在跨国投资或合资建厂过程中,需向当地政府或合作方提交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等技术资料,但管理不严可能导致核心技术被外方掌握。此外,在合作或法律诉讼中,部分企业缺乏应对策略,容易因证据开示要求被迫披露关键技术,使竞争对手获利。
其次,美国企业频繁利用知识产权诉讼作为竞争工具,而部分中国企业应对不足,导致技术在诉讼过程中被动暴露。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要求提供详尽的技术和财务文件,若企业法律防护体系不健全,不仅可能败诉,还可能使专利技术或商业机密落入他人之手。
此外,企业内部管理薄弱也导致技术流失风险增加。核心技术人员频繁往来境内外,若缺乏竞业限制、信息安全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技术可能因人员流动而外泄。部分跨国企业对关键岗位设有严格保密措施,而部分中国企业在这一方面仍较松散,难以长期保持技术优势。
三、有色金属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强化自主研发与专利布局
当前,美国等国家对中国企业获取高端冶金技术和材料专利的途径施加了严苛限制,使得跨国并购、技术投资和海外研发合作越来越困难。因此,中国企业需要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在核心材料、高端冶炼工艺、精密加工等领域建立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体系,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同时,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内外专利布局,确保关键技术申请专利保护,避免被国外企业抢先申请或封锁,形成全球竞争壁垒。
华为在5G通信专利方面的全球布局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面对欧美的技术封锁和市场打压,华为凭借庞大的专利储备和精准的全球专利布局,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了主动权。这一模式表明,即使在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企业依然可以通过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全球竞争力。对于有色金属企业而言,华为的经验值得借鉴,企业应系统化推进专利申请与管理,构建覆盖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确保在关键材料与冶金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不受外部政策和市场壁垒的影响。
(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与合规管理
美国针对所谓“中国技术间谍”的指控常常聚焦商业秘密盗取;反过来,中国企业也需要防范自身商业秘密在海外运营中被竞争对手或内部人员泄露。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因管理漏洞而流失。在企业内部,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优化竞业限制协议,明确员工技术流动管理,尤其是对参与核心研发的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安全培训,防止技术因人员流动外泄。同时,在对外合作和跨国投资时,企业应制定更完善的知识产权协议,确保核心技术的使用权限受到严格约束,避免因合资、合作、诉讼等因素被动披露技术信息。
面对日益严苛的国际投资审查、知识产权诉讼和出口管制,企业必须增强合规管理能力。企业应深入了解美国、欧盟等主要市场的投资审查法规、数据安全法律及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在跨国并购、技术合作和市场拓展中规避法律风险,防止被技术封锁或诉讼冻结资产。此外,中国企业应积极应对美国企业利用“证据开示制度”获取中国企业技术细节的策略,制定更加严谨的法律防护措施,确保商业秘密不外泄。
(三)优化投资策略,降低单一市场依赖
企业应调整投资策略,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减少因地缘政治因素导致的技术流失风险。可以通过在欧洲、东南亚、拉美等地区拓展业务,分散市场和技术合作伙伴,以降低美国等国的政策干预影响。同时,企业应在不同国家进行专利布局,利用各国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更稳固的全球技术保护体系。此外,在海外投资和研发合作时,企业应采取更稳健的股权结构和知识产权控制策略,确保核心技术不因外资干预而流失。
(四)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对于美国的歧视性审查或无理制裁,中企在必要时可依法起诉美国政府相关部门。例如,2021年小米公司曾成功通过法律程序挑战美国国防部“黑名单”决定,最终达成和解。虽然成功案例不多,但这说明美国政府的行政行为并非绝对无懈可击。一旦中国有色金属企业在美遭遇不公,亦可尝试走法律途径。
(五)构建行业联合机制,提升整体竞争力
在全球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单个企业的防御能力有限,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应推动行业联合机制,共享知识产权预警信息,加强企业间的技术防护合作。可通过建立行业专利池、联合知识产权诉讼防御联盟等方式,共同应对国际竞争中的专利封锁与诉讼威胁。此外,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也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政策咨询等支持,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安全水平。
四、结语
特朗普政府在2025年颁布的“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对中国有色金属产业的技术获取和知识产权保护构成了新的挑战。其核心意图是通过限制并购、严控资本流动、强化审查与制裁,进一步遏制中国企业获取美国前沿技术和关键资源的能力。这不仅阻碍了行业的海外技术引进和合作,也加剧了知识产权纠纷和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与此同时,随着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的加深,如何防范自身技术与专利外泄,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这一复杂环境下,我国有色金属企业必须强化自主创新、优化专利布局、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同时提升全球合规能力,以降低外部封锁的影响。此外,还需在国际多边和双边谈判中积极争取更公平的知识产权规则,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构建更加稳定和多元化的技术合作体系。唯有通过这些举措,才能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主动,确保企业的技术安全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