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换保护”是专利法立法最重要的理念之一,即专利申请人通过对技术方案的公开,换取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一特定技术的保护,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间利益的合理平衡。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书起到的是对保护范围确定的作用,而说明书起到了“公开”的作用。那么,如何撰写说明书,才能达到充分公开的要求呢?专利法第 26 条第 3 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具体而言,说明书中不仅要给出任务,还要给出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要能解决发明的技术问题。在描述技术方案时,要清楚地描述构成该技术方案的技术手段,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在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为说明书未充分公开:
(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
(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并不能实现。
(5)说明书中的方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但未给出实验数据。
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3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其中一件名称为“一种安全锂离子电池单元及安全锂离子电池组”的发明专利无效案,审理结论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563221号)。本案对于准确把握含有参数特征的专利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具有示范作用。
【案情介绍】
涉案专利名称:一种安全锂离子电池单元及安全锂离子电池组
结论:未清楚、完整地说明本专利以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不符合专利法第 26 条第 3 款的规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决定要点】
(1)对于技术效果可预测性较低的技术领域,如果发明的技术方案涉及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而该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是在诸多特定条件或者理想条件下推导得出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合理预期涉及该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的技术方案能否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则需要说明书记载相应的实验数据加以证明,以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足以相信并能够实施,否则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涉及该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的技术方案不能解决发明的技术问题,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导致发明的说明书未能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2)如果说明书的描述不完整,只给出某种设想或任务,并未给出实现该设想或任务的具体技术手段,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描述不能实现该设想或任务,进而无法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则说明书没有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

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避免锂离子电池组中个别单体电池燃烧和爆炸波及相邻单体电池,进而导致电池组的爆炸和燃烧。本专利所预期的技术效果:使得锂离子电池组中个别单体电池爆炸燃烧时产生的热量被及时分散至电池组中的其他单体电池,使整个电池组成为热的吸收体,降低电池组的温升,阻断电池连锁爆炸,从而达到安全的目的。然而,本专利说明书没有提供任何实验数据证明涉及在诸多特定的理想条件下推导得出的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的技术方案能够解决本专利的技术问题,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足以相信且能够实施的程度。在本专利所涉及的电池领域中,技术效果预期性较低,而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中所涉及的上述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是在 5 个特定的理想条件下推导得出的,对诸多因素进行忽略或者理论上的假定,且说明书没有提供任何实验数据加以证明,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通过本专利的上述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计算出的安全锂离子电池组的最小单体电池数量 Nmin不能实现锂离子电池组中个别单体电池爆炸燃烧时产生的热量被及时分散至电池组中的其他单体电池,使整个电池组成为热的吸收体,降低电池组的温升,阻断电池连锁爆炸,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预测本专利涉及上述包含技术参数的计算公式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解决本专利的技术问题,取得预期技术效果。其次,在本专利中,单体电池爆炸燃烧所产生的热量的及时传导与诸多因素有关,比如,单体电池与导热导电连接体的接触面积、导热导电连接体的传热速率和传热距离、单体电池与导热导电连接体的温度差、导热导电连接体与各单体电池的连接模式等等,而本专利说明书仅描述导热导电连接体的材质以及诸如网格状、片状等类似的形状,并未描述单体电池与导热导电连接体的接触面积、导热导电连接体的传热速率和传热距离、单体电池与导热导电连接体的温度差、导热导电连接体与各单体电池的连接模式等。也就是说,说明书仅提出了设想或任务,缺少对实现这一设想或任务的具体技术手段的分析和记载,导致说明书的描述不完整,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说明书的描述,不能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将单体电池爆炸燃烧瞬间所产生的热量及时分散至电池组中的其他单体电池。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 1-6 不符合专利法第 26 条第 3 款的规定,应予以全部无效。
转载自公众号有色知产